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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兴能源因未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,遭证监会行政处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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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5-02-25 20:00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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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5年2月18日,内蒙古远兴能源(维权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远兴能源”或“公司”)发布公告称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(执业证号:13101200410820485)提示,于2021年1月31日-2022年4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2年4月1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,可通过“新浪股民维权平台”自愿登记索赔。(赵敬国律师专栏)

  根据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经查:远兴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。2009 年远兴能源与中煤能源签订协议转让蒙大矿业股份并增资扩股,后因矿权价款问题,蒙大矿业被乌审旗国资公司起诉,诉讼标的金额占远兴能源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高,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,但远兴能源未及时披露,也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,于2021年1月31日-2022年4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2年4月1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,均可发起索赔登记。

 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,远兴能源收到证监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因此受损的投资者,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。

  维权条件:

  远兴能源:于2021年1月31日-2022年4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2年4月1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。(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)(远兴能源维权入口)

  (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赵敬国律师,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,法学理论知识扎实,曾在高校任教。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,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,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,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、金融、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。执业至今,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,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、中兵红箭索赔、步森服饰索赔、中潜股份索赔、奥瑞德索赔、獐子岛索赔、天神娱乐索赔、抚顺特钢索赔、飞乐音响索赔、香溢融通索赔、延安必康索赔、欢瑞世纪索赔、紫晶存储索赔、泽达易盛索赔、安妮股份(维权)索赔等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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